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,译成汉语就是小姐、姐姐、姑娘之意。一是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,二是皇帝和亲王妾室的称谓。
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,即妇人之爵名。清朝前身“后金”初年,国君(即“大汗”)、贝勒的女儿(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)均称“格格”,无定制。例如,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“东果格格”,次女称“嫩哲格格”。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,于崇德元年(一六三六年),始仿明制,皇帝女儿开始称为“公主”,并规定皇后(即中宫)所生之女称“固伦公主”,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,称“和硕公主”。“格格”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。
顺治十七年(1660年)始把“格格”分为五等,即:1.亲王之女,称为“和硕格格”,汉名为“郡主”;2.世子及郡王之女,称为“多罗格格”,汉名为“县主”;3.多罗贝勒之女,亦称为“多罗格格”,汉名为“郡君”;4.贝子之女,称为“固山格格”,汉名“县君”;5.镇国公、辅国公之女,称“格格”,汉名“乡君”;此外,“公”以下之女,俱称“宗女”。“格格”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,才渐渐终止。
皇帝和亲王妾室的称谓。入关前,满洲的亲贵们有用格格称呼妾的习俗。顺治入关,仍的此称号。到康熙时期,后宫定制,用格格称呼后宫嫔妃的情况才消失。大清会典也规定了皇室女孩的封号与称呼,格格才从皇帝后妃中消失。但是王府仍用此称谓,用来称呼王府中没名份的小妾。乾隆帝生母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在雍亲王府邸时,名号既为格格。
真的格格们,和外国公使夫人的合影。
一八六零年拍摄的照片,三个旗袍女子。
一八六零年拍摄的照片,题为母女三人,两个女子显然是一妻一妾,不过孩子是哪一个的却无法判断。
这张照片拍摄于1868年的北京,年代算是比较早的,只是后期处理太强了,以至于相当长的时间里被认为是画像。
拍摄于一八七二年的照片,可以看到当时人们把拍照当作一件很隆重的事情,盛装对待,周围摆的也许都是家里最好的东西吧。
拍摄于一八七零年的照片,摄影师曾对三人的手镯和发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。
一八八七年的照片,夫妻在家吸鸦片。
一八八七年的照片,小媳妇回娘家。
一九零三年,慈禧太后和各国大使夫人的合影,老太太披的那个“渔网”,据说都是珍珠织成,但表情就明显土了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