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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946年,苏军拆运我国东北工厂机器后的影像

    抗战结束后,1945年9月18日,中国政府向美、苏建议:凡属日本及日本国民在华领土内所有全部产业权、契据、利息以及各类财产,包括房屋、发电厂、各种工厂、船只、船坞、造船厂、机器、矿业、有线及无线电设备材料、铁路、车辆、修理厂等等应认为已让予中国;凡属同盟国约定归还中国之领土,如有盟国军队驻扎,应采取一切必要及紧急办法,防止敌人从事摧毁、破坏、隐藏、移动及转让等行为。

    关于分配日本国内各种资产,中国应享受优良百分法,及交货优先权,以抵偿中国国家及人民所受之长期牺牲与损失。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复函表示,苏联完全理解中国对日本赔偿问题的立场,具体办法应由四强(中苏美英)组成的对日管制委员会做出。美国还在1945年8月下旬宋子文访问时,就表示支持中国的要求。

    斯大林虽口头上对中国以日本资产作为赔偿的主张表示同情,但实际上他对东北的日本工业早就另有打算。在签订《雅尔塔协议》时,他对罗斯福要条件:恢复俄国在日俄战争中失去的在东北的全部特权,否则他无法对人民交代苏联为什么要出兵中国东北。

    这是他公开说出口的出兵东北的目的;还有没说出口的目的就是把东北的日本资产全面占有、重点摧毁,然后实行垄断性的经济合作。所谓全面占有,就是把东北所有日资产业宣布为红军的战利品,由红军全面接收。重点摧毁就是把最新最好最重要的机器设备拆运到苏联,满足自己的需要。剩余的部分,一分为二,中苏各占其一,双方再进行排他性的经济合作,以免第三国(美国)的势力进入东北。

    苏军拆运机器设备至迟是1945年9月下旬。所有被苏联认定为战利品的工厂,都被苏军当局派兵把守,严禁外人进入。日本战俘(特别是技术人员)是拆卸机器的主要承担者,事后被押赴西伯利亚战俘营作苦役。他们把工厂里的机器和重型设备拆卸下来,装进箱里,并拖拽到铁路的起点。然后分海(大连)陆(向北经黑河,向西经满洲里,向东经绥芬河)两路运往苏联。

    据估算,苏联拆运所造成的损失为895,000,000美元。但相比之下,“东北工侨”善后联络处的调查就更准确一些。按“东北工侨”的统计,损失为1,236,211,000美元。但占东北企业三分之一的日本陆军企业并未包括统计之内,如加上这部分损失,总计不下于2,000,000,000美元(币值以战前为准)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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