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4岁的刘志安,小学没毕业就出来当了学徒,他是上海国棉八厂的保全工,每月工资六十元。
他的妻子张林娣33岁,是这个厂的落纱工,每月工资70元。除了工资以外,还有奖金,夜班还有补贴费,当年纺织女工的收入还真可以。
妻子张林娣一直是勤俭持家,每月的伙食费大约六十元,每月还要给父母二十二元。那时候的物价大米一毛五,青菜一角钱六斤,猪肉一块左右,牛肉七八毛一斤。三个小孩正在长身体,伙食可不能马虎。
两个大人带着小孩去买新衣服。那时候,小孩穿件新衣,可以高兴好久。看到这笑脸,真的是幸福的一家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