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1年10月6日,上海抗日救国会对因贩卖日货,且屡教不改商人抓起来挂牌游街,洋布业奸商陈炳章、南货业奸商李嘉甫、水果业奸商欧阳贺、棉布业奸商李仁甫四人,因贩卖日货,且屡教不改,分别处以罚款大洋三千至一万元,而且没收全部货物并且穿卖国贼衣服,拍照示众”。